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15/04/24      点击量: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通知

为帮助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完成毕业答辩,现将答辩工作的程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硕士答辩程序

1、硕士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导师审核后签字同意,硕士研究生方可论文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查重;

2、毕业论文查重与毕业学分审核均合格后,将毕业论文送两名专家(至少一名校外专家)评审;

3、评审合格后,在研究生老系统上提交答辩申请和毕业申请,然后进行答辩;

4、答辩合格后将相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博士答辩程序

1、博士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导师审核后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方可论文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查重;

2、毕业论文查重与毕业学分审核均合格后,将毕业论文送研究生院,进行网上盲评;

3、评审合格后,在研究生老系统上提交答辩申请和毕业申请,然后进行答辩;

4、答辩合格后将相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研究生可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表》(1份)、《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1份)和《毕业生登记表》(2份),硕士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博士按个人领取;

2、申请毕业研究生,需于2015年5月31日前在系统上提交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并完成答辩工作,博士研究生需于4月30日前完成查重并提交盲评,硕士研究生需于5月15日前完成查重工作;

3、论文查重的要求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研究生学毕业文质量与要求的规定》;

4、答辩资格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答辩资格要求的暂行规定》;

5、提交的科研成果为导师签名的资格论文或导师签名的论文正式接收函;

6、硕士答辩可报销费用为950元,博士答辩可报销费用为2300元,具体要求以财务部规范为准。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上一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答辩资格要求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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