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22-06-27      点击量: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主体,是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高校教师的师德师风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把我校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所在。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期以来,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自强弘毅、求是拓新,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积淀了厚重的师德文化,形成了优良的师德传统,涌现了一大批为学、为事、为人相统一的师德楷模,发挥了重要的表率和示范作用,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尊重和高度信任。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道德观念淡薄,对教师队伍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师德素养。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任务

完善党对高校教师工作领导的制度,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正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引导广大教师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自觉践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与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师德要求,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三、积极探索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创新教育形式,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以明师德要求、强“四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为主要内容,面向广大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摆在高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并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培训等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注重运用新技术手段,强化思想引领。把师德重大先进典型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教师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进一步推广宣传《武汉大学师德铭》,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要求,使教师做到应知应会并转化为行动自觉。

(二)加强选树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把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在教师中挖掘、树立和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做好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师德典型人物数据库。构建校内师德荣誉体系,加大各类先进典型的选树表彰力度,激发教师的育人活力。以教师节等节日活动和入职典礼、荣休仪式等重大仪式活动为契机,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通过校内外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处处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组织推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及时应对并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健全考核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奖评优、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体现在具体业务中。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单位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导师遴选、骨干选培、评奖评优、人才计划申报中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单位应定期提交考核工作报告。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资格。

(四)加大监督惩处,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效能

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各级党政领导要深入教学科研一线,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督导团等各类组织、学生群体和社会舆论力量在师德建设中的重要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教师思想动态滚动调查,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关心关爱教师,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向学校反映教师中出现的思想倾向和现实情况。做好日常教育提醒,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做好教育引导。建立健全师德失范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定期进行师德失范问题清查,建立教师违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惩处机制。对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或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与师德处理的衔接。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

四、努力建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大学文化建设工作之中,渗透到党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等工作之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及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人事人才、教学、科研、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教学科研单位(含独立科研机构)工作责任制,行政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是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各教学科研单位(含独立科研机构)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教师工作的首要位置,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协作机制

学校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党委组织部要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好引进人才政治关。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党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纪委监察部要对涉及党员教师违反党纪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依规依纪进行查处,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人事人才部门要严把选聘考核关,在教师管理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察落到实处。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落实好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要抓好科研诚信教育,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肃各类违规问题查处。学术委员会要抓好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学术诚信宣传教育,严肃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会组织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身心关怀,继续做好本单位负责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各部门牵头负责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把关工作,实行“教师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学校党委”逐级把关程序。

(三)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要将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各教学科研单位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通过党建考评、校内巡视、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教学科研单位(含独立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常态化推进教师思想引导、师德考评、培训培养、实践锻炼等工作。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书面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作用,激励党员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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