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实施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25/01/03      点击量:

根据学校文件,学生转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入:

(1)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 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 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 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 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7)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8) 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2、申请转入本院的条件:

(1) 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 了解学院专业基本情况,有浓厚志趣和专业特长;

(3) 在高考中考察过物理学科或物理竞赛免高考入学;

(4) 具有好的数学和英语基础;

(5) 转入本院的学生按对应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否则应予以补修。

3、转专业规则;

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的可组织考核,对严重不符合学术要求的拒绝接收。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可组织考核,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原则上接收学部内转入人数占报名人数比例大于跨学部转入人数占报名人数比例。

4、转学院时间:

根据学校的转学院时间,完成转学院的各项事务,逾期不再受理。

5、转学院具体办理程序:

1)转学院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2)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待本科生院审核后,学院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202513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收转学院条件设置。

42025217-2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学院申请。

52025219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学院申请。

62025220-226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本院转学院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72025227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82025228-3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

9202537日,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相关手续。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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