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际,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特制定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 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刘正猷
成 员:刘 昌 王建波 徐红星 周洪元 田贵华
乔豪学 陈志权 王取泉 潘春旭 方国家
常 胜
秘 书:何剑超
二、 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2016年学院接收硕士推免生总数约为80人(含接收校内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约为68人,专业学位推免生约为12人。
2016年学院还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接收若干名直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占用2016年学院博士招生名额。
专业目录参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 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经教育部审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考生可接收为直博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符合条件预报考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均须进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 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综合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综合评估×50%+综合面试×50%。
五、接收推免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及研究生院规定最终复试时间,在10月15日之前安排多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复试通知”(推免服务系统)。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公布接收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取得2015年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营员证书的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3.如有剩余名额则根据报名顺序和复试综合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4.所有复试通过预录取的考生须24小时之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5.按计划完成接收推免生指标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纸质材料提交
在推免生系统中报考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考生须在信息提交一周内将与系统提交材料相符的各类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明、本科成绩GPA及推免综合成绩排名等由本科所在院系盖章确认后寄送至我院。
邮寄地址: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收件人:何剑超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2979
电子邮件:jianchaohe@wh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