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及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我处现对我校现有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1、对过期不用、破损辨识不清、历史遗留无人领用的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废物填写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废物转移登记表(见附件1)。我处将于2015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在武汉大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集中收储并联系合格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置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对实验室内确需继续使用的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请填写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表递交本学院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次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清查登记工作,我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记录与存放安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