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21/11/09      点击量: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我校研究生先进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优秀研究生标兵总数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0-2021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 2020-2021学年度获得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自荐

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标兵须额外提交个人事迹等材料(要求见附件一),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班级。

(二)班级初评

各班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学生提交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在本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

(三)学院评议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纸质版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班级评选结果呈报表》纸质版(附件二)交至a212办公室。如已申报优秀学业奖学金,则相关申报证明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如未申报优秀学业奖学金,则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纸质版交至a212办公室。提交时间为1115日(周一)上午1130

(四)学校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情况,审定优秀研究生名单,组织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学校表彰

学校统一发文表彰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优秀研究生标兵有奖励金10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并做好相应的政策解释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一经核实,立即撤消申报人获评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68752393  刘老师

特此通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工办

2021119

 

 

附件【附件1+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班级评选结果呈报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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