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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2014年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14/10/23      点击量:

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经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1. 申请人必须品行优良、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资格:1)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以上,或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2)专业:成绩优秀,必修课中专业相关课程无重修现象。其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第一作者、武大第一单位以及武大通信作者单位的专业相关SCI论文),以及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挑战杯比赛等),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相关材料及推荐信要进行公示),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4. 计分排名规则:总分=学习成绩分(GPA值)+奖励分(A,见附表,最大不超过0.20分),按总分排名,总分相同者,学习成绩GPA排名前者优先。其中军事理论、体育、选修课程不计入GPA。

5. 申请人需填写《物理学院推免申请表》,各班推免指标原则上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分配,学院将根据各班申请情况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的微调,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各班的指标分配情况确定推免资格人选。

学院继续对优秀本科生在学院继续攻读研究生实行奖励政策。若专业排名在基地班前35%、材料前20%、物理类前15%、电子科技前15%且愿意硕博连读的学生可享受“物理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若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者还可享受学校给予的“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6. 已被推荐为硕士研究生者,不能放弃,须按计划完成研究生学业,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和毕业生派遣手续。

7. 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推免,仅支持微电子、电子类跨专业推免物理类。

奖励分细则(各项可累加,但同一内容申报奖项加分就最高分,不累加,最终加分不超过0.20分,即0类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科研或论文奖 0.20 0.16 0.12

省科研或论文奖 0.12 0.08 0.04

校科研或论文奖 0.08 0.04 0.04

全国学习竞赛奖 0.12 0.08 0.04

省学习竞赛奖 0.08 0.04 0.04

校学习竞赛奖 0.04 0.02 0.02

发表论文 专业相关核心期刊加0.2分,统计期刊加0.12分,会议论文0.06分(此为第一作者标准,共同第一作者均分此标准,其余作者不算分)

获批专利 获批发明专利0.16分,实用新型0.08分,需已获批且排名第一

学生工作 主席团干部0.03分,班长、团支书、部长和党支部书记0.02分,班委、团干部、党支部委员0.01分(本项不累加,取最高值)

物理学院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昌、王建波

组 员:田贵华 周洪元 刘正猷 乔豪学 王取泉 潘春旭 方国家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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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申请表2014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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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推免研究生规则201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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