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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21/07/22      点击量:

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经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1. 申请人仅限2018级,即2022届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或休学复学到本届的学生,符合武汉大学培养要求的港澳台学生可以申请推免。申请人必须品行优良、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资格:

    1)英语: 六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以上,或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2)成绩:成绩优秀,必修课中大类平台课程和专业课程中经重修后无不及格现象,不及格重修课程绩点按0计算,及格重修课程按首次成绩计算,且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4)其余本规定未涉及的部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 计分排名规则:

    1)按百分制总分高低排名决定保送研究生资格;

    2)总分=【学习成绩分(GPA值)-2.2*50+活动加分。成绩分满分为90分,活动加分满分为10分,合计100;

    3)总分相同者,学习成绩GPA排名靠前者优先;

    4)除军事理论、体育、形势与政策以外,培养方案上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纳入GPA计算;

    5)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按体育部和艺术中心加分办法计算活动加分;

    6)具有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的普通学生按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加分办法计算活动加分。

  4. 申请人需填写《物理学院推免申请表》,推免指标按照学校有关政策确定,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本细则确定推免资格人选,并在本学院网站和本科教学办公室布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5. 已被推荐为硕士研究生者,不能放弃,须按计划完成研究生学业,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和毕业生派遣手续。

  6.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本学院指导老师和非本学院且非直系亲属指导老师除外。

  7.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系)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8. 教育部推免政策公布后,若有新变化,则根据教育部政策进行调整。


加分细则

1)学术活动包括竞赛、论文和专利;每位学生只能在学术活动、体育、艺术三类加分里面任选一类,不可多类累加;体育类和艺术类加分均只取最高项,不累加。

2)竞赛、论文、专利三个小类加分可累加,每个小类只取最高加分,不累加。

3)凡是表中没有涉及的,如A类竞赛校级奖、实用专利等,一律不加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A类竞赛奖国家级

10

8

6

A类竞赛奖省级

5

3

2

B类竞赛奖国家级

5

3

2

B类竞赛奖省级

2

1

1

C类竞赛奖国家级

2

1

1

发表论文

SCI论文10分,专业相关EI与核心期刊加8分(此为第一作者标准,共同第一作者均分此标准,其余作者不算分,需论文已接收或发表。)

获批专利

获批发明专利6分,需已获批且排名第一。

艺术与体育活动

经体育部认定的国家级比赛前八名(非阳光组)10分;

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各级艺术类比赛三等奖以上,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校级1分。

1:竞赛奖励类别,以学校公布为准。

2:高水平会议只认定专业相关二级学科全国年会,且论文在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集的,按论文集所在期刊认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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