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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4—2025 学年度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 18:03      点击量: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开展 20242025 学年度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4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4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学生组织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员须通过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二课平台”,信息门户-第二课堂-管理后台-评奖评优)进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其中,各班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1人。

 2.“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员须通过“二课平台”(信息门户-第二课堂-管理后台-评奖评优)进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各班推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比例不超过2人。

3.学院将根据各班级推荐情况和校级推优指标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已获评 2024 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校级荣誉评选,已获评2024年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院级荣誉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班要结合本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请满足条件的学生于5月14日前通过“二课平台”申请(信息门户-第二课堂-管理后台-评奖评优),班级初评无异议后,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审核请于5月15日前完成。

联 系 人:刘文娣 张瀚丹

联系电话:027-68752393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评奖评优模块 操作指引


共青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附件【【操作指引】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评奖评优模块 操作指引(2024版).pdf】已下载

下一条: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公示(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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