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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15/09/02      点击量:

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树立学术精品意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14】33号)现就2015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等工作进行了相应修改,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2014年在籍研究生。其中,委培生中本校在职教师不能参评,本校进站博士后入职以后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注: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推荐参评)。

二、参评成果

成果计算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时段内,成果时间以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正式收录检索报告等相关证明为准(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收录及分区情况均以图书馆检索报告为准,论文要求正式被数据库收录,数据库来源期刊论文及暂未进库论文要求正式入库后才能参评)。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2015年9月7日-1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15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其他评奖条件、评奖组织、奖励标准等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附件1)。

2、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doc

文件类型: .doc

bcf69855c770fe9374da4af5961ede06.doc (262.00 KB)

附件2:2015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xlsx

文件类型: .xlsx

245802df2fd7326fecae029554ac7bd2.xlsx (15.6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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