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二、本项目采购时间安排表
1、供应商提出书面问题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图纸、附表和附件等要求。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人发答疑文件时间:答疑文件或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2天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及时查看邮箱(不及时查看邮箱者责任自负)。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电邮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没有回复的,视同已收到。
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重新编制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推迟采购会日期,并将此变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地点: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20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采购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地点: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202
三、采购响应文件编制
采购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2份。
1、采购响应文件须载明如下内容:响应承诺函、响应报价一览表(进口货物要求CIP武汉外币报价)、分项报价清单、技术响应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有关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供货期、质保期等。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编排顺序必须使用格式样本。(请上武汉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zb.whu.edu.cn/info/1007/9262.htm下载“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范本(2017)”)。
2、采购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采购响应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采购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响应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均须与采购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四、采购响应文件包封
1、采购响应文件1正本2副本合并成一个包封,封包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包括采购分项名称),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签。
2、“采购响应报价一览表”请用信封单独密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信封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包括分项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供应商投报多个采购分项的,应对每个分项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采购响应报价一览表。
五、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采购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
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3、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采购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反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指标
一般以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响应报价、供货期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同类项目业绩、社会信誉等为主要指标。
(三)评审
1、符合性评审
评审委员会严格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对采购响应文件的商务资质、技术配置、价格组成等进行审核,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采购响应承诺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有效的委托书的;
(2)供应商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的;
(3)采购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4)采购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的;
(5)采购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6)有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凡未按要求注明主选方案的;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详细评审
(1)评审委员会对已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采购响应文件中的主要技术配置和性能参数进行逐一比较,明确不同品牌之间的参数或配置差异;
(2)评审委员会结合响应报价、技术性能、质量差异、同类项目业绩、售后保证等进行综合评审;
(3)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的原则,独立地对符合采购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择优排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新采购
(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2)因明显缺乏竞争时,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供应商的采购响应。
(四)定标
1、评审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委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作出评审决定。评审决定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当评审结果为“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时,须经商务谈判小组依序与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洽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程序后,对最终评审决定作出书面报告并由评委签名确认。
七、付款方式
1、国内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
2、进口设备:(1)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下,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T/T);(2)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上采取信用证方式(L/C),签订合同后开出90%信用证,见单即付,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采取电汇或其他方式支付。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027-68752969
邮箱地址:zhaoxy@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