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 : 2023/04/24      点击量:

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积极推进以学科为平台选拔、按不区分导师招生,指导教师和被录取的学生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关系。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 余向红 何军             

副组长: 任峰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王建波 王植平 方国家 方鹏飞 乔豪学 任峰 刘惠军 刘威 余向红 何军 张一飞 陈志权 常胜

 

2)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考核录取工作。由不少于7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负责实施。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察

根据考生提交的外语综合水平考核材料,所有申请考生均通过我院外语水平考察。

 

四、候选人确定及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学术型博士指标94人(含科研博士5人),全部为全日制,现已招收直博5人,已报名硕博连读生53人,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36人。

按照不超过1:2选拔考核候选人。

  2)候选人的产生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教育背景、学术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科研计划及培养潜力打分,再综合学习成绩、研究生毕业论文及工作经历、推荐人的推荐意见等相关信息, 通过考察申请博士考核考生在硕士期间学业、学术水平综合考量,同时结合所发表文章的质量和数量,质量优先,对在同一段的水平科研成果,尽量考核所发表的期刊、内容、影响,综合考虑,对于文章水平和质量,结合文章所在杂志,招生小组成员对每一位同学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研究,经从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做出了综合性的评价并独立打分,对所有专家打分取平均值,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选拔,同时考虑国家急需专业如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专业发展,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见附件1

 

五、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请所有的候选人于510下午15:00-17:30.地点:物院老楼一楼大厅

提供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

 

2、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

 

3、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2须打印并签名)

 

申请人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方式:现场综合考核

报到时间:510号:15:00-17:30

综合考核时间:5118:00

综合考核地点:物院新楼五楼大报告厅

综合考核与录取

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为主,不少于30分钟,由三部分组成: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内容为PPT形式报告及口头问答,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

   考核形式为PPT展示报告(含英文自我介绍)及口头问答,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线上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及奖学金

1)、成绩核算

总成绩=学术素养*0.4+培养潜质*0.3+外语水平*0.3,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综合考核小组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学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学生(专项计划除外)

4)、学习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十、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会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

Emailwdyzjc@wh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2969(工作时间)

Emailxiondx@wh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424号

附件【2023年物理学院博士考核候选人公示4.23.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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